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XI J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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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十八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25)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29日在西吉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马彦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和落实、稳进、提升的总基调,深入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效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在融入服务发展大局上主动作为,在维护公平正义上聚焦发力,在从严管党治检上毫不放松,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吉、法治西吉提供了优质检察产品。
五年来,我们旗帜鲜明讲政治,检察工作方向始终明确、步伐更加坚定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教育实践活动,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开展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院干警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原则、走好政治道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确保检察机关这个“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五年来,我们围绕中心顾大局,服务发展的措施务实有力、质效稳步提升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制定《关于服务保障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美丽新西吉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机制,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37件525人,批准逮捕269件40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28件1386人,提起公诉955件125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落地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88件530人,适用率90%,做到刑事辩护全覆盖。量刑监督效果明显,提出量刑建议1048人,法院采纳944人,采纳率90%。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不批准逮捕68件102人,不起诉120件137人。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严控案件“两退三延”,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空转,“案-件比”[2]持续向好,努力实现办案质效更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三个效果”最优的办案目标。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与政法各部门既加强沟通配合,又注重监督制约,把“一案三查”“不放过、不凑数”要求一贯到底,重锤推进“六清”攻坚,全链条“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办理审查批捕涉恶案件5件50人,涉黑案件1件16人。审查起诉涉恶案件7件76人,向侦查机关提出397条补侦意见建议,推动案件查深查透。追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25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2起,建议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144.55万元。受理转办国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等各类线索105条。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巩固扩大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11项工作制度,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后半篇文章”。
助力“三大攻坚战”卓有成效。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以“三号检察建议”[3]为牵引,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百姓“钱袋子”,成功办理曾颖等67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案件。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以“驻村帮扶+结对帮扶”“扶贫+司法救助”模式助力脱贫攻坚,选派9名干警驻村帮扶三个贫困村、全院干警结对帮扶258户建档户,为帮扶村投入或协调解决扶贫资金240.8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6人,发放救助金51.1万元。开展控缀保学专项检察,劝返适龄儿童20名。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5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9项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监督水污染、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等30余次。持续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清理违规堆放生产生活垃圾2万余吨,恢复被污染地块300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督促被告人“补植复绿”270亩,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开展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与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南华山、月亮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检察之力服务县域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
同心抗疫彰显检察担当。坚决响应县委号召,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组织干警深入3社7乡26村,对16967户村社居民开展疫情防控排摸,筑牢抗疫红色堡垒。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和留守儿童关护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受到县委领导批示肯定。建成并连通区、市、县三级远程提讯系统,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态势下提讯难问题,确保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法治服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37件(次)。7日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开展各类法治宣传300余次。深入推进全县基层治理“1+6”实施方案落地见效,针对社会治理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2份,并强化督促整改,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精神,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尽检察之力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稳定发展。依法办理各类涉企案件6件,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加快办案进程。“走出去”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邀请企业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畅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精准回应民企发展的法治诉求,履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促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
精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没完没了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4],建成“西吉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成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积极创建“小白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督促相关部门救助24名未成年被害人。联合开展校园安全等专项督查6次,发出检察建议43份。会同相关部门督导检查辖区内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100余所,提出整改意见50余条。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选派29名干警担任5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组织开展“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宣讲活动300场,5000余学生走进未成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体验。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更加精准、更加客观、更加公正的高质量检察监督,把案件办好,把监督做实,推进“四大检察”[5]“十大业务”[6]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质效双优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件24人,监督撤案105件105人,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57人,纠正遗漏罪行54人,提出抗诉7件30人,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3次。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30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5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办理在押人员控申、举报等监督案件19件,核查财产刑案件251件958.07万元,督促执行完毕163件423.7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40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积极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处置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2条。
聚力突破做强民事检察。用心用情做好民事检察这项“民心”工程,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00件,制发检察建议88份,再审检察建议5份。积极探索农民工薪酬支付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2件,助力80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686万元,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五号检察建议”[7],虚假诉讼监督取得突破性进展,对4起涉及虚假诉讼的民事生效裁判案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注重和解息诉工作,检察长带头包案并成功化解2起多年缠诉缠访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持续发力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充分运用行政检察建议,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0份。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件,行政判决监督案件1件,派员参与监督法院执行活动6次。办理的某建筑企业拖欠工人薪金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为40名工人如数讨回被拖欠半年之久的30万元薪金。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森林草原重特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沉痛教训,通过调研梳理,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防控、完善治理。
蹄疾步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民生热点问题,立足于让人民群众“喝一口好水、吸一口好空气、吃一口好饭、用一袋好药、走一段好路、守一份传承、多一份安全、享一份方便”,着力“强监督、办实事、护民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八个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1件。督促19个乡镇25个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有效规范,对县城校园周边50余家餐饮摊位和美团外卖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等”外领域案件办理,以窨井盖治理为契机,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8],延伸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领域,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促进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
五年来,我们内外兼修重自强,检察队伍的活力充分释放、素质持续增强
积极适应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新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开启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新征程,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扎实推动机关党的建设立得起、走在前。抓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管学习、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筹推进。守牢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持续整治“三化”问题,扎实开展“三知三强”实践活动,推进“三强九严”工程,落实落细“三个规定”[9],真正把党员干警管在日常、严在经常。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协同推进。
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多重改革任务要求,推动检察监督工作转型发展。一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员额增补和退出机制,组建新型专业化办案组,把更多力量集聚到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常态,办理疑难复杂案件301件。建立司法档案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委会的审核把关作用,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二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监督办公室,探索构建新型检警关系。通过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强化诉前引导、审前过滤,全面落实刑事证人保护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制度。三是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完成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驱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速运转,驶入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高速公路。四是全力配合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按要求按节点完成人财物统一划转工作。落实监检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确保办案质效。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解决“不忠、不公、不廉、不为”问题为着力点,坚持责任压实,聚焦“四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以“五项教育”铸牢从检之魂,以“五看目标”抓好查纠整改,以建章立制促进长效常治,高质量完成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办理问题线索26条,全部按期核查完毕。针对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提醒谈话或通报批评19人(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等方面建章立制9类30项,1名干警入选全区百名政法先进典型。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努力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满意度。
加强法律监督基础保障。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基层院建设规划,把“三基”建设作为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的战略支点。加强干警培训,重视人才培养,1名干警被评为全区业务标兵,3名干警入选全区检察业务人才库。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共同法治理念。精神文明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声有色、硕果累累,被《检察日报》“地方视窗”栏目专题报道并载入“中国检察文化年鉴”,促进了院风院貌持续提升,为全院各项事业的发展进步提供有力支撑和精神动力。
着力打造智慧信息检务。一体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智慧平台建设,全面推动案件管理信息化,积极完善网上办案、监督、管理流程,促进规范办案。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司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建成一体化数字公开听证室,邀请343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推进“阳光检察”,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启用“检务公开云平台”,公开法律文书85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499条。打造“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四位一体的“大检网阵”,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察”,发布检察微博4259条、微信1398篇、今日头条1421篇、报刊宣传稿件412篇,始终使党的声音、检察正能量成为宣传主旋律,检察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们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过去五年我们积极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办案新理念,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过去五年我们推动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法治化建设需求;过去五年我们在争先创优中保持奋进,在正风肃纪中强化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全区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6项,42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指引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根本依靠在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重要保障在于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重要力量在于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在此,我代表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对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比新时代发展的法治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增强,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比人民群众的现实期盼,供给的检察产品数量还不够多,质量还不够优,在履行检察职能为民办实事方面还有待拓展;对比全面依法治国的更高要求,“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助推“中国之治”举措方式还有待创新;对比职责使命的迫切需要,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还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倍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西吉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总要求,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新理念,依法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守好“三条生命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富民强县步伐,让西吉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理论武装,在筑牢政治忠诚上下功夫见成效。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引导检察干警心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从政治上看”贯穿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检察机关的“根”和“魂”。
(二)主动担当作为,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下功夫见成效。紧扣“十四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结合点,在先行区建设、乡村振兴和“四大提升行动”中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吉、法治西吉建设,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大局合拍、与稳定同行、与发展同步,以高质量的检察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守护人民的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做实案件公开听证,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扎实规范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坚持并继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便民利民品牌建设,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推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解决群众燃眉之急。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力。
(四)维护公平正义,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见成效。把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更足的底气、更高的士气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质效,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五)提升专业能力,在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见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按照“四个特别”要求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切实抓好干警教育培训,强化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能。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后半篇”文章,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严管队伍常态化。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始终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战鼓催征马蹄疾,扬帆奋进正当时。西吉县已开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富民强县步伐的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夯基筑本、蓄势谋远,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昂扬的拼搏斗志、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以实实在在的检察业绩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为全力推进全县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关于《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案-件比:“案”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具体案件,“件”指这些具体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两者之比,反映出具体案件在诉讼程序中的流转次数。“案-件比”中的“件”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件”越小,说明程序流转越少,诉讼周期越短。
〔3〕三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6月,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
〔4〕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0月,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5〕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6〕十大业务: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7〕五号检察建议:为进一步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针对人民法院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检于2020年7月向最高法发出“五号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包含虚假诉讼认定标准、程序处理、协作配合、问责制度等方面内容。
〔8〕四号检察建议: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4月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等相关单位。
〔9〕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